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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二次的香港。 启程前,小新突然决定与我一同前往。双子和水瓶,自己做个决定很难,一旦碰到一起,就能雷厉风行。 小新以为我之前到访过很多次,所以很安心地跟我一起。其实这只是我的第二次,可能是一个人出行的机会多,糊弄了一些人,也可能是职业的关系,我告诉小新我要一个人前往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PR成了一个熟悉那座城的人,总之,小新认为我是不会lost in translation的。 得知我并非港岛通后,小新安慰加强调,那是Jane你的优点,容易让人信服。上帝保佑,我对港岛记忆尚存,记得那座城的地下铁四通八达。 一脸纯真加期待表情的小新在港龙的飞机上问我,我们去不去大禹山?香港的娱乐业如此发达,文化渗透到了绝大多数内地人,TVB以及香港电影如此伟大,无论是否到过,基本上每个人都在心里熟悉着香港的诸多地名。 后来,小新轻描淡写得跟我说她可以去找TVB名小生马俊伟,后来,她顺利找来了著名编剧姐姐许莎朗,我才晓得,我可是托了她的福。 其实,小新在第二天就已经脱离我,一个人去了旺角淘唱片。她说,第一次的香港也是座让人不觉陌生的城市。 我们是旅人,对旅人来说,香港的确便捷,很难让人迷失。而且香港人民普遍心情不错,只要我和小新在街头稍稍有些迷茫,比如说我们站在地铁的线路图前研究怎么从铜锣湾去九龙塘,我们的样子总能进入港人的视线,热情的港人会主动扑上来问,需要帮忙吗?起先两次我们被吓到了,为什么他们那么反常,并且会对着我们连续看1,2,3……5秒,理性分析后,得出结论:你我北妹二人,的确国色。
第二次的香港,水瓶和双子,很是HIGH。 自从出了机场我们俩就开始装北妹,台北妹。小新的台湾国语说得一流,我也尽量很配合。我们天衣无缝得让10个以上的港人察觉我们来自台北。水瓶和双子人来疯,害怕冷场,喜欢表演,凑到一起就热闹非凡。而水瓶和双子又自顾自,逛街的时候不要人陪,各取所需,这样很好。 我的数码产品,什么都好,就是没电。手机,照相机都是如此。小新在山顶著名的杜莎夫人蜡像馆充当我的摄影师,尽找我的45度角拍,一旦照片成功,她花1秒钟夸我美,29秒夸她自己摄影水平高超。 小新好吃,我好假斯文。吃饭的时候,小新喜欢眉飞色舞,我喜欢愁容满面。小新把炒面推到我面前说,Jane吃掉它。我厉声拒绝:不吃,已经饱了。不出60秒,炒面消失。去香港之前,我没察觉,原来我经常一边拒绝一边就范。 许莎朗姐姐是小新的朋友,是一个香港的编剧,那些香港的连续剧就是在这些人的胡编乱造中诞生出来的。作为香港人,她热情又有距离感,健谈但不谈很自我的话题。我酷爱那样的距离感,过分的热情会让我起鸡皮疙瘩。她说现在香港最红的就是大长今。我们说内地最红的是超级女声。在香港,我们依然不忘八卦,在又一城的咖啡店里炸开了锅。说到和大长今里李英爱很相似的林青霞,莎朗说有两部戏找过她,和她一起见面吃饭什么的。我和小新在同一时间抓住她的手:什么?你见过林青霞?那种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不谈了。
第二次的香港是别样的山水城市。 把照片倒出来,有人问,你这是去了黄河?哈,没想到吧,那是人迹罕至的大浪湾。地铁到莦(全拼真赞,这种生字都有)圾湾,换一部小巴,开车的大叔背上有刺青,年轻的时候混黑社会,年纪大了当小巴司机,多祥和的人生。车在有雾气的山道上盘旋,多么极致自然的山景,除却那些在山道上安静地伫立的别墅是非常金融系列港剧的感觉。小句和男友西瓜,小新和我,消失在自由行的人潮中,出现在大浪湾,听海浪声,烧个烤,优哉游哉。西瓜同是我的西藏旅友,99年一别,别来无恙,只是在香港中文大学的两年,学会了地道的广东话。念书念得登峰造极的西瓜说,如果他是香港人,他才不念书,他就当小巴司机。
在海边,我们花了一个半小时,把炉子生了起来,那些受潮的碳让我们充满挫败感,而小新不信邪,另起炉灶,仅仅花20分钟就燃起熊熊火焰,我夸赞小新:你是天生的柴禾妞。小新惊喜。 惊喜不到5分钟,大雨来临。 我们四个人,呆呆地看着大雨浇灭了这生了许久的炉子,这是生平第一次烧烤被大雨浇灭,还是在香港。 大浪湾,果真浪大。一个浪就把我的整条裤子打湿。海水不算蓝,因为下雨,天也不够宽。只是,一旦想到这是在香港,就会对此海景无比宽容。它毕竟是一片辽阔的海水,而且海滩上几乎没什么人。 第二次的香港有些怪异,这么大的一个city,流转着出乎意料的很多面。
第二次香港必定也充斥着购物。 作为小新眼中的material girl,我自然买下了那件Marc Jacobs cat tee。我实在难以抗拒那只猫。和小句在Agnes'b扫了新货,小句不动声色得买下那双让西瓜目瞪口呆的拖鞋,并对Marc家的钱包念念不忘。30G的photo IPOD让我感觉人生的完整。那些瓶瓶罐罐足够我延迟两年的青春,临走前的两小时,我终于还是买了双DKNY的鞋。 好吧,我承认我俗。小新在港,大钱全花在唱片上。作为电台DJ,她是称职的。作为女人,她拥有男人的头脑与生活计划,我喜欢穿着我的鞋子们走路,所以我买不起车也是自然的。
从游客的角度,基本上,香港是座表面光怪陆离,实则低调又有秩序的城。地下的香港更是竟然有序,相比,上海地铁简直是ridiculous。街头的阿Sir很有型,每一个服务岗位都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连街头卖鱼丸的大娘都有很礼数。香港人衣着保守又职业化,小新看上的衬衫,那个卖衫的香港男生一再强调:里面一定要穿背心噢。港岛是嘈杂潮湿的旺角油麻地,又是光鲜体面的金钟中环地带。每一座城,作为第二次到访的游人,都是很难揣摩的,也许,我们需要第三次,第四次,无数次。第二次的香港,还是这个步履匆匆,勤恳的区域,不过印象中,又多了四个字:山水城市。 如果我不想劳动,厌倦沉重,未尝不可,再飞去香港的岛屿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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