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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island of England - Guernsey
作者:sistersu 来源:网络转载 时间:2004-3-18 17:29:57


Guernsey是英国的channel island, 和Jersey一样是英国本土居民休假首选。去Guernsey的班机是从伦敦南面的Gatwick机场起飞。而我,一个东方女孩在2003年的10月,全国人民都在欢度国庆的时候,就这样踏上了去Guernsey的行程。
在Heathrow机场,你经常可以看见令人亲切的亚洲面孔。而在Gatwick就少得可怜,很多国内旅行路线都安排在这个机场,在这里,那个通过市场定位短途旅行而迅速抢占BA市场的Jet Go的招牌随处可见。机场里到处是长长的队伍和拥挤的人群,给我的感觉竟然像是国内的长途汽车站。
到Guernsey的飞机很小,跟三亚飞到深圳的飞机差不多大。喜欢欧洲的飞机,只是因为即使是很小的飞机很小的座位容纳我这种体积的亚洲人也绰绰有余,有时候甚至好于国内小飞机的公务舱;其次坐椅靠背的设计可以让你舒舒服服地睡一觉,对于我这种经常晕机的人来讲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整个航行只有45分钟,飞了20分钟左右的时候,乘务员开始送各种饮料,我要了一瓶水,然后那个英俊的英国男孩微笑着对我说,一镑。原来飞机上也没有免费的饮料。开心的是找给我的是Guernsey的钞票。
如果我仅有的地理知识没错的话,飞机应该是在大西洋上飞行。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湛蓝湛蓝的天和如此湛蓝湛蓝的大海。据说英国的天空是有名的蓝,而于我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第一次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在我刚习惯性地进入睡眠状态的时候,机长已经广播准备着陆了。
Guernsey的机场小得可怜,不及我在伦敦一位同行家花园大。机场里停着大概不到10架飞机,但此时降落的也只有我们的飞机,停机坪到候机大厅不过20米远,我们的行李用一辆小拖车从飞机上运下来,通过大厅墙上的一个小洞里送到传输带上来,很象安检地方的装置,我甚至可以看见他们在搬的行李的样子。
那天是星期天,可以看出来大多数的乘客是从伦敦买了东西回家,他们的家人会走进大厅来接他们。象我这种因为出差的关系而到这里来的似乎不多。
一刹那间,我竟然觉得恍惚。我,将在大西洋中的一个岛屿上度过2个星期;而此时我的爸爸妈妈,应该正躺在床上,进行清晨例行的Pillow talk,一定会在说,不知道我们的女儿现在怎么样了。
(一)Guernsey的酒店
Guernsey四面临海,但有一面(似乎是北面)因为太陡峭无法居住,居民主要住在西面和南面,而东面则是商业区。所以酒店大多集中在那里,但都不大,不论招牌有多响亮,尤其是离海岸比较近的地方。
我去过的最大的酒店叫S’ Perria Hotel,有一个巨大的泳池,四周绿树荫荫。我在那里参加过一天的行业培训,并在临走之前在那里第一次参加了非常正式的几百人的西方晚宴,我也是第一次穿着晚礼服秀了一把。应该是度假的好住处,但猜想房价一定不菲。
我住的酒店叫OGH,据说是四星级酒店,其服务是我这次为期6个星期的旅行中最好的。据说旅游旺季房价可以达到150镑每晚,我入住的时候是每晚85镑,包括早餐(那里有我最爱吃的cap mushroom,回国之后一直苦思冥想其烹饪手法并尝试多次不得其所)。房间很温馨,壁纸是淡蓝色郁金香图案的,地毯是明蓝色带酒店logo,床罩是深蓝色条纹和大块白色相间的图案。最最可爱是每天会有两块英国饼干和巧克力cookie,味道觉得纯正,就着英国的不加奶不加糖的红茶,是我每天的最爱。
酒店的房间要么对着山,要么对着东海岸线。海景房观景角度极好。我最初住在对着山的房间,但我让那个毛里求斯籍的大堂经理了解了我的希望并在第二天便如愿以偿地搬到海景房,有一个巨大的阳台,在那里,我于临走前的早晨终于等到了日出并拍了下来。
酒店里的服务员大多操一口口音浓重的英语,但据说有一部分是来自于以酒店服务闻名的葡萄牙,因此可以原谅,毕竟我的英语也是口音浓重。无论如何,他们的笑容是无懈可击,常常会因为这个给他们小费,虽然最后他们也没能明白你的要求。事实上,他们对于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要求一般都无法满足。譬如我无法在房间上网,向他们求助的时候,来了几波人,结果最后还是没办法上网,我想他们一定大概连网上聊天是怎么回事都不清楚。
而在餐厅服务的则是一个极绅士极有风度的老先生带着一帮20出头的娘子军。他会问你晚上睡得好不好,今天好不好,天气怎么样之类的话,就着这些问候吃早餐,实在是很妥帖。
而酒店里面住的人就各个不同了。大多是老两口,看样子像休假。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超过50岁的英国老人样子都极其优雅,无论身材如何,尤其是英国老太太,一个个唇红齿白,眼神祥和,面色红润,喜欢带着长长的珍珠项链,老先生则是在一边压阵的。一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男人静静的不要多说话,是不是个好男人身边的女人就是极好的证明。住在酒店里大多是休假的,但也有不是。我在酒店住了2个星期,经常会看见一个挺安静漂亮的女人。而有一天我在逛一家叫evan的店的时候,发现她是店主。后来知道,这家店是专门经营超大尺码女装的,而这个女人身材却是及其苗条。
在以后的旅行中,我一直惦记这家酒店,就象惦记着那里的人一样。
(二)Guernsey的商店
异地消费一直是我的癖好之一。每到一个地方,商店必逛,超市必逛。心动时腰包基本就不保了。
第一次知道马莎原来只是一个食品超市,但在香港马莎是工薪阶层买衣服的地方,我的香港同事就曾经推荐给我,我也在那里买了一条丝巾,而在国内则被冠名香港名牌服饰,价格不菲。
Guernsey的商店不多,可挑选的东西也有限(但跟百慕大相比已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虽然Guernsey是避税天堂,但由于海运成本很高,竞争又少,所以无论是样式还是价格可圈可点之处都少。
有意思的是,一般档次比较高的精品店和珠宝店所聘用的都是风度气质一流的老人家,年龄大概都在60岁以上,似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已经不是为了谋生,而只是一种乐趣,悦人悦己。英国已拥有全世界最棒的秘书而闻名,但这些老人家的职业水准绝对是。。。。,啧啧啧。进门的时候一个礼貌而有分寸的微笑,你在看的时候不会打扰你,但却并不被忽视。记得在一家店里,我买了一条披肩,然后请那个老太太演示一下怎么穿戴。你猜怎么样,她告诉了我至少5种方法,甚至对于搭配什么样的晚装和首饰都提了建议。可能是看出我在这方面经验缺缺,临走还不忘对我说一句,Take it easy. you are really very nice, darling。如果等我到了60岁还能有这样的风度,我的孙儿们还有老伴不知得多为我骄傲。
Guernsey有一家店专卖叫Guernsey牌子的毛衣,比较有特点。首先,招牌颜色是深蓝色,我试了一下,正是自己很喜欢的颜色;其次,一般纯色编织,很多很鲜艳的颜色。有的就象国内在80年代常穿的那种球衣球裤的那种桃红色啦,绿色啦,别有一种风味;还有,毛衣质地硬得很,夸张点说,可以支在地上,到象是麻线织的;而且还很沉,据说淋了雨穿着走路都困难。
知道了一家很不错的内衣店叫Amour。带我去的是安排培训的Ric家的女儿,只有18岁,在KPMG工作,周末在Amour兼职,我在内衣方面的专业知识和鉴赏水平跟她相比只能是幼儿班水平,实在汗颜。她推荐我买的内衣回来看杂志才知道是巴黎最新款。跟她还学会了好多内衣款式的专有名词,而在此之前,我只知道underwear。
Wallis, Next, Evans,Principle,Clarks和Barracts这种英国随处可见的连锁店在Guernsey都有分店,第一次注意到fuck这个牌子也是在那里,店名直接叫做man fuck woman或者反之,强悍至极。
Guernsey的商店大多不打折,打折的要么是中国或者香港制造,要么是特大尺码,看了都伤眼睛的那种。
Guernsey的饮食

要说饮食自然不能不说OGH的早餐,不论好不好,是我吃了2个星期的地方。平心而论,我蛮喜欢的。幸运的是,在第一天我就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搭配,然后一直没有变过,cap mushroom, scrambled egg, brown toast。OGH的早餐有很多种,甚至还有一种是搭配香槟的,想想一个人喝不是情调,而是单调了,因此从来没要过。
饮食实在是一个地方文化的体现。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跟鬼子难交流就是在餐桌上,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主客双方都很无趣,即使是一辈子只会吃一次饭的人都会没有话题。所以经常出现的情形是,如果在国内,大多是鬼子埋头苦吃,而在国外,则反之。我的感觉是餐桌上既然是最能体现文化差距的地方,则也是融入对方文化的开始,当然前提是必须会运用他们的语言工具。所以老外对中国永远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中文太难学了,即便是关于你是不是个东西这句话都够他们想一辈子了)。
记得出国之前,总有人提醒,在餐馆里只有茶,没有热水喝的。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餐馆里,服务员不明白hot water是怎么回事,但如果你要hot water with lemon,则没有人不明白的了,而且是唯一免费的饮料,也是我唯一爱喝的东东。即便如此,也会给你一个精致的小水壶,一个带着托盘的小杯子以及几片柠檬。这是我在Guernsey知道的。(等我回到伦敦,见到在伦敦呆了很长时间的师姐,她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Guernsey的餐馆各式各样,难以一一描述,泰餐和意餐在这里很受欢迎。这里只能挑一些有特色的说说。没办法,一向认为自己是饮食男女。
Guernsey的东海岸的海港是目前主要的交通港口,在那里有唯一一家海鲜餐馆,以海鲜闻名,餐馆四周都是玻璃,吃饭的时候可以看见外面的海港和海鸟。最喜欢那里的生蚝和那些吃生蚝的可爱的工具。我要了2个,然后又要了2个,等于要了2个前餐,事实上,我恨不得不要那个牛排主餐,全换成生蚝算了。
Guernsey靠着南海岸的置高点也有一家四周都是玻璃的餐馆,那里的位子一定要提前预订,但说不出哪里风味,各种菜色都有。那里的菜看起来象是艺术品,具有鉴赏价值,吃起来也象艺术品,有的难以消化,有的让人沉醉。记得同去的鬼子Ric点了一个汤做前餐,颜色是象藓苔一样的墨绿色,稠稠的。估计味道跟颜色一样让人难以承受,他只勉强喝了一口。而我点的蘑菇米饭和辣椒混合物可谓色香味俱佳。
还去过一家小酒店,据说以前是一家很有人气的饭店,吃的东西一般,环境极其特别,在那里,我第一次尝了gunnis,据说味道正宗。但与我在上海衡山路上爱尔兰酒吧omalic尝过的黑啤相差甚远,看来有的时候冒牌是比正宗的让人喜欢。后院里还有一口英国上个世纪初农家经常用的水井。那里是Ric最喜欢的地方,被他称为the second home。暗自猜想,估计有的时候他会到这里以逃避他的first home吧。
Guernsey的面包和三明治大多很腻,吃过一回,再不喜欢了。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在酒店里吃晚餐,也很简单。不要前餐,主餐也不是菜单上的,米饭蘑菇和辣椒。OGH的厨师的确了得,愣是每天能把这几样东西做出不同的味道来。到最后,猜想他都腻了,把cap mushroom 换成了special mushroom,一种小蘑菇,但我这个boring的女人吃完后提醒他们明天还得给我换回来。猜想如果我再住2个星期的话,他们就会无法忍受了。
难得的是,Guernsey还有一家中国餐馆,叫东方红(oriental red),名字极其革命,晚上还提供自助餐,每人14镑,随便吃。去的大多是外国人。仅有的几个亚洲面孔的讲的也不知道是那里的鸟语。因为他们一直对我这个唯一的亚洲女人笑,Ric以为他们是中国人,我告诉他他们是蒙古的,以前属于中国。一般西餐厅只有starter, main course, 咱们中国餐馆有cold starter, hot starter, middle course, main course若干,我已经吃得饱得不行的时候,据说middle course还没上呢。ric的大儿子爱极了crispy duck,应该猜想是香酥鸭吧,吃了有一整盘,可爱极了。那里的酸甜白菜心不能不尝,味道相当正宗。临走,餐馆还送了我们每人一个属相台历,有餐馆的联系方式,有中文,还是香港制造,实在有纪念意义。6个星期的旅行,我不知道扔了多少东西,但这本小台历一直带在身边。
Guernsey的家庭晚餐就是很简单的那种了,水著马铃薯,水煮青菜,炸鸡翅,没有营养又没有味道。但吃完饭每个人都会喝点什么。我跟ric家的13岁小儿子都喜欢bailys,于是我们会一人喝一杯。
(三)Guernsey的风景
当初Ric从机场接我回酒店的时候,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起初沿路是很高的树,望不到边,树枝交错,搭成了一个天然的树屋,象是初夏南方的山里,温暖而凉爽,阳光透过树枝斜射下来,在车窗下留下斑驳的树影。我们穿过树屋,突然眼前景色大变,路两边是一望无际的草地,远远一棵很大的树或许是榕树伫立在路边,似曾相识,或许在我的梦里出现过。霎那间,一阵感动涌上心头,似乎连发声都不可能。它是否是向佛求了五百年,然后在这里我必经的路上等我,在这最美丽的时候。而此生此世我们注定相遇,却注定错过,然而我知道来世我一定无处逃避,只为这一刻的感动。
那一次在Ric家吃完晚饭,他从他家所在的西海岸送我回酒店所在的东海岸。那天是中秋节过后的整整一个月,枝丫盘错的后面,是近在咫尺的月色,我们都没有说话,唯恐破坏这如华月色。我开始思念远方的家人和爱人。慢慢长大,也慢慢学会一个人去欣赏风景,去承担风雨,只有拥有一个心灵家园才会让自己平和的去面对,宠辱不惊。
第一次看海上日出是在Guernsey。房间的阳台是有很好的看日出的角度。只是当时的我有些狼狈,为了记录日出的不同时段的景色,不得不穿梭于温差相差20多度的房间和阳台。但却值得。日出的时候,海港灯火辉煌,但在曙光下只能成为点缀。天空中厚厚的云层被染红,光芒从云层边透出来,有一丝亮色,成群的海鸥在天空盘旋,鸣叫,奏着日出的乐章,而远处,练习飞行的飞机不时在天空划出一条条细细的白线。远近明暗色彩的搭配都是自然而又和谐。
对于一切高尔夫运动的爱好者来说,Guernsey是很不错的选择,只有几万人的小岛,高尔夫球场就有6个还多,大多建在海边的大片草地上。在周末的时候会有很多人丛伦敦飞到这里来玩。蓝天、白云、绿地、海风和新鲜的空气,只怕是高尔夫这个绿色毒品中的上等货色。
Guernsey的道路类似环法自行车赛道,弯道很多,也很狭窄,很多时候连错车都不可以。车速很快,坐车和开车同样刺激。道路指示牌也少,由于房子都差不多,所以经常感觉要迷路。就象那个日本动画片《龙猫》里的小村子,出口都差不多。
Guernsey是伦敦人周末会去的地方,而Guernsey本地人周末却会去一个叫sark的小岛,游船是唯一的交通工具,当然如果足够有钱,也可以做私人飞机或者游艇过去,如果足够有耐力,也可以游过去。坐船需要45分钟。sark岛上没有汽车,只有自行车和拖拉机,道路两边长着一簇一簇的粉红色郁金香,sark很多的房子颜色很可爱,四周还长满各种颜色的鲜花,简直是童话故事的翻版。sark似乎是一个比Guernsey还要安静的净土,外面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任何印记,似乎100年前就是这样,而100年后也会是这样。
Guernsey没有风景,风景在你的心中,当你见了它,你知道你已经欠了它,一定有一辈子要来还他。
Guernsey的人
在Guernsey的时间,接触的人大多是有工作关系的,其中有本地居民,有在这里出生然后离开然后又回来的,有因为工作关系来了这里然后定居的。相对于伦敦人来讲,我更喜欢这里的人,纯朴,传统,自然。
Guernsey的家庭一般孩子都比较多。2、3个是很正常的事情。最夸张的是有一个Guernsey土著,他的父母各有十几个兄弟姐妹,据说他的婚礼宴席是在当地最大的一家酒店办的。我替他发愁,等他的儿子结婚,是不是只有在高尔夫球场办野餐会了,他也发愁。
Guernsey的人比较恋家,具体表现在:
喜欢回家吃饭,所以一般没有人陪我吃晚饭;
孩子不愿意到外面去上学,ric的大儿子在伦敦读了2年的大学竟然退学回来了;
父母都有照顾孩子的义务,有一次我培训的公司晚上有一顿工作晚餐,80%不能参加的原因都是太太晚上有事情,我要回家看孩子。啧啧啧,让人感慨;
只要有能力,父母会替子女解决后顾之忧。ric正在考虑给他的儿子盖房子。似乎现在只有中国的农村还有这样的传统;
在Guernsey呆时间长了,名利成就似乎不是那么重要,人会活得更自我一些。安排培训的这家公司的一名副总裁在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提出辞职,然后与自己美丽的妻子周游世界。They do what they want to do。太多的时候,我们会为自己设置的障碍所累,我真想怎样怎样,唉,等到什么什么时候再那样那样吧,一个人要对自己负责,不要把今天的问题留到明天解决。就象一个国家的领导人,不要把这一代的问题推给我们的子孙去解决。
我喜欢他们的笑容,也喜欢他们的纯朴。一次我去一家旧书店闲逛,看到了第一版的《101条斑点狗》,只要10p,如获至宝,老太太找我零钱的时候,我看见有欧元的硬币,所以希望她给我换一些。老太太很努力的给我找了好几个,然后告诉我送给我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有一次在超市买东西,外面下雨,一个老太太没有打伞,我就送了她一程。路上,她特别可爱的问我,你是菲律宾人吗?我说不是,她说,那你一定是护士。那样笃定的神情就象小孩子一样,可爱极了。但至于他为什么会觉得我是护士至今不得其解。
知道一个地方的习惯是对他们的尊重。譬如就餐的衣着。大大咧咧并不等同于率直可爱。所以每次出去吃饭的时候我会想知道需要穿什么衣服。在伦敦的时候没人告诉我,我只有厚着脸皮问。而在guernsey,ric会事先告诉我需要穿什么样的衣服,甚至和我一起去店里面去挑。在我感觉,体贴细心是人需要具备的技术层面的东西。不论是好男人好女人,好员工好老板,好父母还是好儿女。
Guernsey的生活成本很高,不是很有钱的人是无法立足的。虽然是免税区,买一座房子至少要好几十万镑,车子也要好几万镑,而在这里获得工作许可也是很难的事情,不过如果在当地出生则可自动获得当地身份。所以在ric家,13的小儿子是最早获得身份的人。
Guernsey的老先生老太太体形一般都超级肥胖,而年轻人身材都不错。见过一个美女,绝对值得在窗户下面拉小提琴的那种;帅哥不多,但有一个声音特别有磁性,给我培训的时候为此而走神。事实上,低沉而性感的声音一直对我很有杀伤力。
浪漫情歌
Guernsey是个容易发生浪漫故事的地方,事实上很多人因为在那里遇到心爱的人而决定留下,在小岛上厮守一生。一次闲聊,他们问我是不是有很多男朋友,我一本正经的说,是的,不知道2个星期够不够在这里再碰到一个。然后大家哈哈大笑。
事实上,在Guernsey的日子平静如水,每天8点起床,9点开始培训,下午5点结束,没有工作晚餐的时候一个人在酒店吃完那份我喜欢的晚餐,然后回房间写培训日记,与男友通电话,看看娱乐节目,羡慕一下英国女人的美丽胸部,然后睡觉。
跟当地公司的人相处不坏,但本着不给中国人丢脸尤其不给中国女孩丢脸的原则,尽量让自己显得professional一点,似乎比较奏效。大部分人对我都很友好,由于安排培训的都是公司的高管层,年纪比较大,是我最喜欢相处的一个年龄段,所以自己感觉也很放松。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会有什么事情会发生,直到遇到了那个声音性感喜欢打高尔夫球的Mark。
Mark是所有给我安排培训的人当中最年轻的一个,他的声音无法让我一度走神。而我相信自己留给他的也只是一个不讨喜的印象,我的头脑过于灵活,口齿过于伶俐,很多问题让他难于回答,这会让一个男人觉得难堪。后来在闲聊中知道,他是一个地道的Guernsey土著,在这里出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大学毕业之后就又回到这里,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喜欢成熟而又简单的男人,这种气质在这个33岁的单身英国男人身上可以感觉到,或许正是这种气质让我对他后来发生的事情产生了一种近乎母性的柔情。
还记得我在开篇说过的那个大型晚宴?我穿上临时在Guernsey买的行头,由Ric陪同一起来到那个St’ Pierra 酒店,。而Ric是举办这次宴会的机构的前任主席,因此不停的介绍我给别人。我知道那天的我与平时差别很大,画了浓妆,穿着黑色的晚礼服,披着黑色的披肩,也不象平时那样问个没完,说个没完,连笑容都不自觉地矜持起来,猜想那时的我一定是极其东方的感觉。我从Ric的眼中可以看出他对我的欣赏。那里我看到很多平时认识的人,Mark也在其中,但只打了个招呼,却不再和我说话。
那天我算是领教了英国人的殷情
安排座位的时候我跟Ric被分别安排在两个桌的主位。坐在我身边的是两个不认识的陌生男人tony 和 jack,但应该是Ric的同事。我不喜欢跟不认识的人一起吃饭,因为需要应酬,且我的座位需要我必须去应酬。
Tony很能说,而jack很能吃,每次我想跟他说话的时候他都在吃,似乎把自己照应得很好。所以tony几乎占去了我除了吃饭之外的所有时间,即使是吃饭的时候也未能幸免。他为我去要水果拼盘,他把我喜欢吃的草莓挑给我吃,他笑我从鸡肉里面挑蘑菇吃。。。。甚至我去洗手间也是由他陪同走出饭厅。tony问了很多,还教给我如何去博取男人的欢心,在知道我有男朋友之后故意显出很遗憾的样子。就是我这种菜鸟也能看出他是个颇会讨女人欢心的人。后来我才知道tony的绰号叫lady killer,是个钻石王老五之类的人物。可能我不够lady,所以没有被他的魅力killed。
席间,mark 到我们这桌好几次,坐在tony的旁边,跟另外一位我满欣赏的德国女孩子说话,但却不跟我说话。而我也无暇顾及。突然,mark出现在我身边,眼睛里已有了几分醉意,半开玩笑的说:
“别相信他,他是个坏家伙。”
我对他笑了笑。男人不是坏家伙的不多,一个女人不论爱一个男人还是恨一个男人,都少不了对他们说坏字。而一个女人如果说一个男人是好人,多半两人都没戏。但我所不知道的是一个男人说另外一个男人是坏家伙的时候是什么心态。这样的话我也是第一次听说。事实上,那天晚上对于我而言都是很新鲜的经历。
tony告诉我,每年这个宴会完了,年轻人都会到镇上的俱乐部去玩个通宵。我告诉他,我要回去为明天回伦敦做准备。那种场合不适合我,我不会跳很性感的舞蹈,不会喝酒,到了12点就困得要命,很无趣。晚宴结束Ric会送我回酒店。这才是正常的模式。
晚宴中间有大概4次发言,每次发言结束都要为谁干杯。发言的几位竟然都是我在培训中认识或者见过的。每个人的发言应该都很精彩才对,因为大家不断鼓掌大笑。而我能听懂的这种英国式的幽默也不过三成,这个时候他们不会迁就我的听力和理解力。因此,我会一个人发呆,看看各桌的美女。Mark跟Ric在我旁边的一桌,那桌没有美女,所以我不看。但是,我能感觉到哪里有双眼睛在看着我,有点不自在。我下意识的转过头去,隔壁的桌上,Mark的眼睛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想必已经看了很长时间了,被我发现我也不避讳。我慢慢地滑过眼神,显得没有注意到的样子,不想让彼此都难堪。我知道晚宴已经要结束,这只是最后的晚餐。
嘉宾代表发言结束,晚宴结束,tony他们要去喝一杯,然后去俱乐部。而我在座位上等着Ric过来,送我回去。
Ric站起来了,我们之间不过5步之遥。我也准备起身。
Mark也站起来了,或许准备跟我说再见?
他走到Ric身边,跟他耳语了几句。而我不方便看他们,于是还是坐在座位上,但我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不知道。
Mark走到我身边,问我:
“今天晚上开心吗”
“非常开心,谢谢你!”
“今天晚上开心吗?”
“是的”
“我们去喝一杯吧”
“很抱歉,我要回酒店,我不能喝酒。”
我转头,已经找不到Ric。我说,我要等Ric送我回酒店。
Mark拉起我的手,一言不发地往前走。路上每经过一个朋友,都要向他们介绍一下。一百米的距离走得非常艰难。而我除了微笑和点头,已经不知道该干嘛了。我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尤其是跟一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被Mark拉倒酒吧的柜台前,他要我喝点什么。
“橙汁”
“为什么是橙汁?”
“我喜欢橙汁”
“我要啤酒,你不陪我喝点吗”
“好吧,啤酒。”
他非常兴奋地要了两杯啤酒。我想他是喝醉了,但却不知道如何处理。
他看着我的眼睛,问我:“今晚开心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微笑:“很好。”
他不看我的眼睛,问我:“今晚开心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微笑:“不坏。”
他的眼神躲闪着我的眼神,长长的睫毛不停颤动。我忽然明白这是男人的羞涩,羞涩到语无伦次和口不对心。对于男女之间,我向来是热情多过理智,自己喜欢的会去说会去做,不管对方心里想什么,因此害人害己。可能Mark自己都没想到,他突然让我变得心如明镜,明白以前以后的种种事情。
我知道发展下去会出现什么情况,我也知道此刻最好的结局是走开,不说再见,不留遗憾。于是,我走了,没说再见,不觉遗憾。明天依然是蓝天白云,没有谁留下痕迹。
人生中有很多偶然,很多人以为徐志摩的那首《偶然》是为林徽因而作,却不知只是他在一家小酒馆为一位邂逅的女子所写。两人对视良久,直至女子离开,故事结束。人生有太多的偶然,美丽的偶然,我喜欢,但那里没有我的舞台,那里,只有命运是主角。我的舞台在我伸手能触摸的地方。
你我相识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
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是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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