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磨光玻璃的茶几,上面是一个乳色的盘子,中间摆着半个金黄的玉米,两个牵着绿色枝蔓的小西红柿,和一小堆青色的龙眼;盘子边上是一套精致的茶具,虽然被我加了小许牛奶,茶杯上还是有热气优雅地升起来。
很像静物写生的造型?这是我今天的晚午茶,英国人所谓的HIGH TEA吧。但是这种吃法,尤其往茶里面加牛奶是我由来已久的习惯,跟伦敦没有关系。记得最初开始这样喝茶,源于不习惯绞骨蓝茶的苦味。后来,慢慢地,除非喝极好的茶,我都开始掺入奶,仿佛这么做就可以帮我忘却茶叶的质量欠佳。
我,慵懒地缩在客厅一个小巧的蓝色软椅里,抱着电脑 。电脑上面依然显示着美国时间。 此刻,宝儿该是在书店里喝着LATTE看着什么摄影杂志吧 。念及此,暖暖地感觉到电脑的散热正传人我的身体;脚踝处电缆和电源线缠绵地绕过,电源线的那一端是公司IT组给我准备的英国专用的插头,提醒着我这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伦敦了;身后是扇落地的玻璃窗,白色的窗帘衬纱外是阴沉沉的天;下面是一个静悄悄的天井,几株参天古树把天井笼罩得更加空寥阴暗 (前两天下班回来,还有幸在天井里看到几个妈妈带着小孩子玩耍 ,似乎在甜蜜地等待孩子的父亲回家 -无疑,孩子的父亲都是和我一样被‘劳务输出’到伦敦工作的); 不时地,圣保罗教堂沉重的钟声传来,把这个乌云蔽日的下午衬托得越发寂寞。突然感觉到一丝凉意。也许我应该把空调的温度设得再高一些?
今天是我在伦敦的第一个星期六。 确切地说,这是我正式在英国生活的第一个周末 - 以前出差来过伦敦。但是, 作为一个过客和作为一个居民的感受是明显不同的。 因而也就多了些个微妙的情愫。
我住的地方,紧挨着圣保罗教堂。从天井里走出去,不过两三分钟,便能看到游客如云地堆积在教堂正门外的广场上。如此地近水楼台,当然可以享受到更美的‘月亮’:譬如,每天晚上枕着圣钟声声入眠,都多了几分安详;而清晨在圣钟声声中睁开朦胧的双眼,也就增添了几分自律。好比第一天早晨,闹钟在六点五十把我闹醒。因为时差的关系,我很不情愿地将身体转过去,似乎这样就可以躲开闹钟锐利的眼神。但是没有多会儿,教堂的圣钟就铛铛铛地响了起来,好像在对我喊着‘懒鬼,起床了!’是啊,我得起床了。以我的速度,洗漱完毕,吃过早点,也只是刚好赶上交易开市。再晚了,老板派我来伦敦工作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
生活如此地接近伦敦这个著名的景点,却也给我带来一些窘迫。我每天背公文包,着工作装经过教堂,很容易被误认作一个当地人。这两天几次被游客问到去某某地的路线,我只好愧疚地笑笑,解释自己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外地民工。今天一早,我着一身便装出门,打算去唐人街犒赏一下自己极其爱国的胃。用完了那儿比美国的中餐更加不地道的早茶,随便买了几串儿新鲜的龙眼拎回来。购物袋儿上闪亮的中文,配着我土黄色的脸,活脱脱地申明着我的身份。穿过教堂广场的时候,迎面两个国人热忱地向我走来 - ‘ARE YOU CHINESE?’ 我心虚地说:‘没错。。。’- 我知道那两张迎上来的笑脸立马儿就要变成失望的苦瓜。 因为我以前出差,也是住在教堂一带,所以关于伦敦,我只熟悉从住处到教堂到公司这近乎三点一线的布局。离开那两个不知道是否在咒骂我的同胞,我想,是不是我应该找本伦敦的地图好好地研究一下。洋人,咱不必多虑了。同胞的问题,总得设法帮着找到解决的方案吧?
一个人住在这片圣土,凭空多出来很多冥思苦想的机会。可惜,我不信任何宗教,否则脚踏着这样一片神圣的大地,应该滋生出很多深邃高明的灵感。在美国的时候,几个同学,同事都曾苦口婆心地劝我入教,说以我的待人处事看来,我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教徒云云。这是什么道理?作一个简单的不昄依任何宗教的好人怎么就如他们所言‘可惜’了呢?恕老外不知,我们这些在五星红旗下长大的孩子,从小接受着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当然都有义务把自己磨练成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人。否则,共产主义的美好明天靠谁去开创呢?无奈他们几个,辛苦了一场,最后只能摇摇头,或摆摆手,跟我说‘你知道吗?你太犟了。人,过于倔犟,是会错失良机,是要付出代价的。’咳,是他们不知道,并非我太犟了。他们不知道我只是太爱我的父亲了。这份爱,如此忠实,我想都不会想我的生命能是上帝给的。 我的身体,我的头脑,连同我的思想,当然都是从父亲那里得到的。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放弃这个理念。事实上,每当我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的时候,我首先都会试想,如果父亲还活着,他会怎样引导我抉择;每当我将信将疑地采取一个行动的时候,我都会自问,如果这么做了,父亲会不会为我感到羞愧。父亲就是我心中的上帝。这个位置,是无可替代的。
教徒朋友还是让我受益匪浅的。记得其中一个,BRAD, 三番五次地邀请我去他家用餐,给我引经据典地讲解宗教和科学并不矛盾。这个老美的父母都是加州理工大学的教授,难怪生了一个如此才思机密的博士儿子。从BRAD家接受了几次精神与物质食量后,至今让我更无法释怀的倒 是BRAD的太太SHERRY。我看过他们年轻时拍的录像,那时的SHERRY绝对属于小家碧玉式的金发美女。实际上我第一次见到SHERRY就很诧异:其一,她不施粉墨,这和大多美国家庭主妇不同;其二,素面朝天的她在那样一个年纪依旧风韵犹存,身材欣长,比BRAD还高半个头。其三,如此娇美的SHERRY对长相有些龌龊的BRAD言听计从,并在家里默默地处理一切琐碎的家务。我试探着问过SHERRY什么力量让她当初爱上了BRAD,并且一爱就是这么多年的义无反顾。SHERRY扬起一脸的幸福,温馨地说:‘我们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从一开始,我就认定了BRAD为人忠诚可靠,知识渊博。这是那些追求我的英俊潇洒的同学所不能媲美的。嫁给他是我这一生最正确的决定。’那一瞬间,我更坚信即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也寻得到朴素纯真永恒的爱情。
那是多年以前的经历了。后来,我离开了美中,也就渐渐地与他们断了联系。BRAD和SHERRY以及他们的四个孩子应该都过得好吧。我很感谢他们 - BRAD的故事给我证明了:生活中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而发现,只是个时间的问题,不是吗?
我的晚午茶已经凉了,可是贪吃的我还是没有一丝胃口。宝儿该已经从书店出来了吧?此刻在吃小刘清粥吗?开始有些想家。我是属于没大出息的人,这把年纪了还老是恋着家。在美国的日子,想的是太平洋彼岸的那个小城;如今在英国,需要多牵挂一个大西洋彼岸的角落。心头隐隐地作痛,一丝甜甜的痛。 这就是书上美其名曰的‘思念’吧。
谨以此文献给宝儿,献给我将来关于伦敦的回忆。
200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