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关主讲
视觉中心(Center of view)
视觉中心狭义指画面上垂直的竖线与视平线相交的那一点即视觉中心。一般情况下,它和透视中的消失点遥遥相对。
广义的是,在摄影创作中,为了突出自己的创作意图,作者在构图是,有意运用线条结构中主要的线型方向或影调对比来引导和吸引观众,是他们的注意力牢牢地停留在画面中自己所要突出表现的这一部分,该部分即为我们所说的视觉中心。
一幅优秀作品的视觉中心,就是该画面的构图中心和思想中心。
拍摄位置(Taking point、shooting
position )
拍摄位置又称为“摄影点”,即拍摄时相机所在位置。它由拍摄距离、拍摄方向、拍摄高度三者组成。它决定作品的造型形式和画面结构(线条的、光线的、影调的)。不同的摄影位置就会形成不同的透视方向和透视状态,反映到画面上其结构自然也不一样。当然影响结构的还有其他因素,如镜头。因而,选择摄影点是摄影艺术的主要造型手段之一。通过选择拍摄位置就是要寻求最能表现被摄体的主体、陪体、背景的三者关系的方法;就是寻求最好的结构,完成作品的造型和构图任务。
拍摄方向(Taking direction)
拍摄方向指以拍摄对象为中心,在同一水平线上在四周选择拍摄。不同的拍摄方向,产生不同的画面结构,使主体形象和环境关系发生不同变化,自然,也影响着对被摄对象的造型。
选择拍摄方向,就是要寻求最能表现被摄对象特征的拍摄角度;寻找最能突出主体,以及主体、陪体与背景三者结合得最好的拍摄角度,它是画面构图中指以拍摄对象为中心,在同一水平线上围绕这和中心在四周选择拍摄角度。
不同的拍摄方向,产生不同的画面结构,使主体形象和环境关系发生不同的变化,自然,也影响着对被摄对象的造型。
选择拍摄方向,就是要寻求最能表现被摄对象特征的拍摄角度;寻找最能突出主体,以及主体、陪体与背景三者结合得好的拍摄角度,它是画面构图重要因素之一。不同拍摄方向形成的构图形式有三种:
1、正面构图--即正对着对象的正面拍摄所得的画面构图。它能表现对象正面全貌,主体一般粗与画面中心。由于画面没有集中于消失点的线型,因而缺乏空间感。也没有总的方向性,不能突出构图中某一形象使之成为主体。
构图效果是静态性的,不是动势,给人以安静、稳重、庄严、肃穆的感觉。
2、侧面构图--就是从被摄体正侧面拍摄形成的效果,能表现物体的侧面形象。
3、斜侧面构图--这是从被摄体对象稍侧直到接近全侧的各个方向上拍摄所形成的画面效果。它可以看到被摄对象的第二个面。画面中有了两个面和这两个面的接合线--物体的横线,影象的立体形态就得以表现。这种构图就使陪体在各种情况下和主体发生直接关系,形成有效的透视线条结构,出现侧会合点,构成空间感和纵深感,使画面结构具有视觉中心。与正面成45度的斜面构图,又称为对角线构图。由于此种构图的画面中有明晰的线条透视会合点,因而具有显著的方向性,故富有动势。此种构图宜于表现运动的题材。斜侧面构图,为最常用之构图形式,它们有助于表达出体积和空间,有效地表现出事件和被摄体,照片画面富有动势,能引导观众进入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