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关 主讲
线条结构(Line construction)
又称线型组合。 即摄影画面中各种线条的结合,为摄影艺术中造型的基本手法之一。摄影家从自己的艺术构思出发,通过摄影点的选择,在摄影对象的全部线条中找出一个可以制约一切线条方向的基本线条来,并把它和其他线条和谐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有视觉中心的完美统一体。这种线条的组合,就称之为线条结构。
线条组合的原则:
1、其线型方向要和阅读方向一致,以符合人们视觉习惯;
2、象界是两对直角相交的平行线。线条组合时画面的构图线应 避免与之平行,否则,画面将流于单调、呆板。
3、线条组合的根本任务,是找出景物结构上的基本线型方向,把它突出出来,统帅和控制其他一切线性,组成一定的视觉中心。这个中心安排在最亮的的方式理想的,是符合人类视觉习惯。
线条组合的特殊形式是对称。对称有:垂直对称,即景与倒影;水平对称,如建筑物的本身对称。 在某种情况下,特定的线条结构会使人们的视觉产生错觉。
摄影上,我们能在线条结构上利用视觉上这些特性,就可大大加强其艺术表现力。
立体形态(Three-dimensional
space)
每一物体,都占有三度空间。其形态是由许多不同的面组成,由一定的线条结构表现出来。“千姿万态”就是指各种事物都有它自己的形态——也就是不同的事物都有它各自特定的立体形态。
在只有二度空间的摄影画面中要表现客观事物的立体形态,必须很好地表现其“面”、“深度线”以及由受光程度的不同所形成的不同的影调。
因此,影调和线条是表现事物立体的重要造型手段。
轮廓(Ouotline)
指物体的外缘形状。它是人们区别这一物体和那一物体的根据,是这一形象与另一形象的分界线。在客观世界中,每一物体都有它自己独特的外形轮廓。这外形轮廓不是一成不变,它大致有这样三种情况:
第一,每一物体都占有三度空间,从不同方向、角度、距离去观察,其轮廓形状都不一样;
第二,轮廓形式受外界影响而起变化,如皮球,是圆的,一旦受物体的压迫,即改变其形状;
第三,物体自身的变化而引起轮廓的变化(如人姿势的变化)。
无论如何,一个事物,只有某一轮廓形式最能表现该物体的本质。因此,在表现被摄对象时,应选择最能展示该对象最具典型性的轮廓形式的摄影位置和拍摄瞬间。
在造型技巧上,可从影调和线条这两个方面的适当处理来突出被摄体的轮廓形式:
1、亮主体处理在暗背景上,其主体之轮廓形式就得以突出;
2、相反,暗主体也可以处理在亮背景上;
3、有明暗变化的主体,可分别处理在和其相反的不同明暗的背景上,如暗——明——暗,或者明——暗——明;
4、有明暗变化的主体,处理在中间阶调的背景上,用中间阶调的背景来烘托主体较亮和较暗各部;
5、主体和背景均较暗时,用逆光照明来勾画出主体轮廓,使之突出;
6、主体和背景都亮时,采用正面照明,使之形成暗轮廓线,用以勾画轮廓;
7、把主体轮廓线处理得清晰,把其他形象轮廓处理成模糊 ,以突出主体。
前六种方法,关键在于照明处理和拍摄位置的选择,最后一种方法一般采用控制景深来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