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首页 | 摄影作品 | 佳作推荐 | 游记攻略 | 旅行宝典 | 摄影学堂 | 下载资源 | 互动BBS 

 用户状态:( 您的位置: 首页 --> 文章首页 --> 旅行宝典 --> 户外知识 -->
民航人士提醒:怀孕32周以上乘机须开证明
作者: 来源:网络转载 时间:2005-7-2 21:38:16

 

    随着暑期假期的到来,有少数孕妇准备在做妈妈前旅游或探亲。对此,国航有关人士提醒孕妇旅客:怀孕32周以上乘机前须开好证明,以免耽误行程。

  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有着明确规定:对于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妇女,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都可以按一般旅客,放心乘机出行;但是,对于怀孕已超过32周的乘机孕妇,需要向航空公司出示孕妇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且要经过航空公司指定医院盖章和医生签字,方能生效。

 如果乘机孕妇的预产期在4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航空公司不予接受运输,以防在空运途中出现提前生产等问题,影响生产抢救,这是出于对孕妇旅客的母子生命安全考虑。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户外知识 TOP10    旅行宝典 TOP10
·出境游 手机漫游话费常识
·女性旅游安全手册
·哪些旅客不宜乘坐飞机?
·郊游一族慎用溪水洗脸
·小窍门防晕车
·如何选购旅游食品
·旅游业内人士教你防骗招数
·夏季带大蒜“同游”
·如何做个快乐的出游人
·外出旅游牢记八项注意
·出境游 手机漫游话费常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的美味(三)
·西藏住宿大全
·深圳市南山汽车客运站时刻表
·女性旅游安全手册
·成都机场大巴士线路(市区到机场)
·广东空气最清新的地方
·雅鲁藏布江大峡谷6条路线
·哪些旅客不宜乘坐飞机?
·河南浆面条和面条俗的典故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其他媒体,本站转载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或来源机构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作者或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您有任何版权方面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版权隐私 | 隐私保护 | 友情链接Copyright © 2006 Photo611.Net All Rights Reserved.